大学生安全教育典型案例警示录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07.24            点击次数: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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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物被盗篇

  【案例一】

  2016年5月某日,西安一高校学生黄某到公寓值班室报案,称其宿舍丢失5台笔记本电脑。该校保卫处、辖区派出所先后来到案发现场展开调查。结果表明:该宿舍门锁丢失,宿舍门完好。据查,上午9:40时左右临近宿舍有一名学生去该宿舍找同学,发现该宿舍房门大开,但房间无人,该同学转身离开。12时左右该宿舍学生放学回到宿舍后发现财物丢失。

  【案例二】

  2017年8月某日,西安某高校五号学生公寓某宿舍发生电脑被盗案件一例,事后经查看公寓监控视频证实,因为学生安全意识不强,外出时宿舍门不锁,电脑随意放置,造成财物被盗。

  安全温馨提示:

  统计资料显示,高校的盗窃案件有80%以上是没有做好防范工作。有些师生员工防范意识淡薄,对钱财和贵重物品保管不严,缺乏警惕性,为盗窃分子打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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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盗窃篇

  【案例三】

  2016年11月13日,某高校男生宿舍学生反映宿舍被盗。经查,该宿舍上午8点半左右有五名同学参加技术比赛活动,留杨某在宿舍睡觉,其他人离开宿舍时未锁门。11:40左右,李某某考试完毕回到宿舍,发现宿舍门被内锁,敲门不开,随后,杨某把门打开。李某某进宿舍后发现宿舍有异常,遂让同宿舍同学清点个人物品,张同学抽屉锁被撬,丢失现金近900元。后经派出所查实,杨某承认是自己一时糊涂,打开了宿舍同学的抽屉,私自拿走了同学的钱包,盗走银行卡和现金800多元。

  【案例四】

  2017年9月某日,某高校艺术学院专业学生龙某某在宿舍丢失化妆品等物品,怀疑是同宿舍同学池某所为,遂和其她同学一起,在池某不在宿舍的时间强行撬锁打开池某私人柜子,发现自己和其他同学财物。龙某某等同学在未向学校老师报告的情况下,几人与池某商量进行了私了。事后,该宿舍又因此事出现连续多次矛盾纠纷,导致出现家长陆续介入。

  【案例五】

  据警方反馈,2018年12月—2019年3月,西安某高校在校生黄某某涉嫌网络盗窃,经查该生利用网络购买他人支付宝账号后,利用密码破解器,破解他人支付宝账户密码,盗窃消费他人支付宝存款。案发后,警方与其了解作案过程,黄某某自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自己归还受害人财产就没什么事了。属于严重的法盲类型。

  安全温馨提示:

  有些大学生不学法,不懂法,甚至把违法犯罪视为一种一般的道德问题。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极易走上犯罪道路。如案例中的黄某某、杨某、池某、龙某某等同学,如果法制观念强的话,相信不会发生如此令人痛心的事情,最终只能毁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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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人际关系篇

  【案例六】

  2010年12月某日上午,西安某大学一名大一学生在校园内被中学同学刺死,同宿舍另一名学生试图阻拦,也被刺伤。据了解,遇害者李某和犯罪嫌疑人王某是中学同学。犯罪嫌疑人王某曾在高中与一女同学谈恋爱,毕业时因两人所上大学不同而约定暂时分手,还约定双方都不能找男(女)朋友,相约毕业之后再相聚。

  该女生在上大学后,与李某谈起了恋爱。王某认为女友违背约定,而且还和自己的中学同学谈恋爱,非常气愤,就决定给李某一点教训。12月7日上午8时40分左右,王某在身上藏着一把刀进入该大学,找到李某后将其哄骗出宿舍,李某同学段某因其和死者关系较好,随李某一同出去。据目击者称,王某开始时对李某进行言语上的警告,劝李某和女友分手,随后因言语冲突,王某突然拔刀刺向李某,并将劝解的段某误伤。案发后,李某被迅速送往了附近医院,但因为刀伤深及脾脏伤势过重,不幸身亡。据了解,伤者段某与犯罪嫌疑人王某并不相识,只因试图阻拦王某行凶被划伤,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

  【案例七】

  2018年6月某日,西安某高校一男生因恋爱矛盾,为了见到其女朋友,情绪失控,将其女友所住女生公寓楼大门把手弄坏,公寓楼管理员向该校保卫处报警后,保卫处工作人员及时控制了事态,所幸未造成更大伤害。

  安全温馨提示:

  心理学家董罡针对这一事件分析说:“从王某杀人后又回到咸阳来看,王某在决定‘教训’情敌时,应该并没有想置其于死地,但自身控制力的不足导致了错误的做法,甚至事发后,王某可能也没有意识到受害者已经死亡,王某在自己的‘爱’被剥夺时,产生的消极思想以及做出的错误决定,充分反映了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心理承受能力的不足。90、00后以独生子女居多,是家长的‘掌中宝’,家长对孩子的溺爱,让孩子认为别人对自己的爱都是理所应当的,从而对‘爱’这个词的理解产生了偏差。所以,大学生应该在学好文化课的同时,注重提升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加强‘情商’的培养,从而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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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防火篇  

  【案例八】

  2014年10月某日,某高校学生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宿舍使用的箱子架、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5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有同学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在宿舍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而造成的(寝室当时无人)。具体原因:插在主接线板的电热杯放在箱子架顶层,水烧干后自燃,并引燃临近的易燃品,如箱子架上所放的书籍、衣物、被子等,最终酿成火灾事故。

  【案例九】

  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爆炸火灾。经核实,北京交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系学生在学校东校区2号楼环境工程实验室,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期间,实验现场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研究生死亡。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总队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案例十】

  2019年1月某日,某高校男生公寓楼楼道南北走廊发生两起人为点燃同学晾晒衣物的纵火事件,事后初步查明,系该校在校生冷某某所为。经查,该生有心理异常病史,纵火是因为正在发病期。

  安全温馨提示:

  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少数大学生思想上忽视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了火灾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以及同学们的切身利益。教育部和公安消防部门对高校火灾事故的历年通报显示:近几年全国高校所发生的火灾事故的数量,经济损失,对教学科研的破坏程度及给师生员工造成的生活负担等方面,是逐年上升的。因此搞好消防安全是保证高校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古训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建设一个“安全、舒适”的公寓环境,需要每一位同学的努力,防范火灾,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也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每个人都肩负起防火安全的责任,从思想上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构筑一道防范火灾的钢铁长城,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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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诈骗篇

  【案例十一】

  2015年10月某日下午,某高校一女生在上网时,电脑突然弹出一个中奖页面,内容是:“恭喜你中了腾讯QQ十三周年庆典抽奖活动的二等奖”,女生打开以后,上面还有深圳公证处的文件和照片,内容大概是说这是一个庆典活动,你中了二等奖,奖金为68000元钱,并且还送“苹果”电脑,但是空运费以及手续费加起来需要交1850元,奖金及奖品领取后可以退还。该女生于是就相信了,并在网页上填写了有关资料,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最后提交以后显示要在当日下午6时之前汇款。该女生就跑到ATM上分两次汇款1850元,结果,再打电话咨询就听到了,“您好,您所拨打的手机是空号”。

  【案例十二】

  2017年3月某日,西安一高校在校生张某家长突然收到一短信,对方称:“我是你儿子的朋友,你的孩子在外出事了,请速打几千块钱过来。”随后,张某家长在安徽报案后经学校保卫处联系到该学生后,及时的制止了诈骗的发生。事后证实,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学生信息谎称学生发生突发意外进行诈骗的案件。

  【案例十三】

  2017年9月某日晚,某高校新生女生公寓南北楼发生部分学生受骗事件,涉及软件学院、商学院、文学院等27间新生宿舍,共计损失800余元。经查,这是一起事先精心谋划的假冒学生社团干部代收电费的行骗案件。此次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大学生安全意识的淡漠和自我保护意识的缺失。

  【案例十四】

  2017年10月某日,某高校2017级学生张某某报案称,其通过QQ加了一位陌生人为网络好友,受网友蒙骗进行网络代购刷单,被骗36000元。

  【案例十五】

  2019年3月某日,西安某高校2018级学生吕某某在教学主楼北大厅自习时,遇到一名陌生男子声称自己手机没电了,想借用吕某某手机打个电话,吕某某将手机借给此人后,未对该陌生男子保持警惕,最终导致手机被骗。

  安全温馨提示:

  从上述诈骗案件看,犯罪分子一般深谙人们有时爱贪小便宜的心理,以利诱之,结果往往是受害人赔了夫人又折兵,对此,只要大家深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就不会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当大家遇到像案例2此类的事件时,最好先与自己的亲人联系,或者报警,不要被一时的“灾难”冲昏了头脑。

  每年高校新生入学时,都会有乘机诈骗学生的案件发生,骗子往往利用大学生的单纯、善良和真诚而轻易得手。因此,同学们应该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存折、银行卡、密码和身份证,不要轻易示人或借给陌生人。而作为学生个人,也应加强防范意识,多了解一些事例,从中汲取教训,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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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校园贷”篇

  【案例十六】

  2017年9月18日,《都市快报》报道,某校在校生陈某、庞某、韩某某3名学生,于2015年10月和2016年2月期间,通过多个校园网贷平台用本人信息,给该校在校生怀某某贷款共计93056元。在办理贷款手续时,怀某某向该3名同学分别支付每贷一单返还100元酬劳。2017年7月起,陈某、庞某、韩某某3名学生发觉怀某某同学无力偿还,导致网贷公司多次向他们讨还,还多次受到讨账公司所雇人员电话、短信、微信等威胁恐吓,身心受到极大刺激。

  安全温馨提示:

  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攀比、不虚荣,养成科学、合理、健康的消费观念,时刻提高警惕,远离“校园贷”、“套路贷”。大学生要充分认识网络不良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不要在网络借款平台和分期购物平台贷款和购物,因为利息和违约金都很高,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要积极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

  7.人身安全篇

  【案例十七】

  2012年4月某日,某高校学生会生活部正常晚查宿结束后,当晚23时,陈某与同级学生贾某、张某从某宿舍洗漱间窗户翻出宿舍时,不慎摔伤腰部,张某和贾某看陈某摔得伤势比较重,便通知其他同学将陈某抬出学校北门。同时,电话联系了陈某朋友,一并将陈某送博爱医院,因为骨折伤势严重,遂联系其母转院至西安红会医院。

  【案例十八】

  2012年7月某日,某高校艺术专业学生季某在上课途中行至体育馆附近发现有一名陌生男子尾随自己,季某发现异常后迅速加快脚步进入教学楼教室。该男子仍尾随李某来到教室门口,叫李某出来说有事告知李某,李某以为该男子真有事找自己,并且认为在教室门口不会有什么危险,便走到教室门口与该男子交谈,谁知该男子见季某来到教室门口后,就突然拉其手臂往外拽,班上其他同学以为是和季某熟识的人在开玩笑,便没有加以阻拦,后来该男子见李某不愿出去,便从背后将其抱住向后拉,此时李某对离自己较近的本班同学郑某求救,郑某见情形不对,迅速过来将该男子拉开,该男子立即逃离现场,索性未有进一步伤害。

  【案例十九】

  2015年3月26日下午,西安某高校保卫处接社会人员白某某报案,称自己当日到学校篮球场打篮球与该校在校生朱某某发生冲突,学生将其打伤,要求朱某某为其看病。

  【案例二十】

  2016年7月某日晚,某校1号公寓楼门前道路,发生一起打架事件。事后调查,起因为某校即将毕业4名学生酒后滋事,与该校1名在校低年级学生发生言语冲突,继而发生打架斗殴。索性保卫处值班干部和校卫队员巡逻到此,及时发现并制止了事件继续扩大。

  【案例二十一】

  2018年4月某日,某校学生刘某等4名学生在该校家属院专业教师家里临时居住,夜间喝酒聊天,因嘈杂声过大,与该校另外一名教师家属发生纠纷,继而发生打架。

  【案例二十二】

  2019年3月某日,某高校一男生秦某某因打游戏影响其他同学休息,同学劝阻不听,双方遂发展到争吵和打架。秦某某报警,经民警调解,学生之间相互道歉。

  安全温馨提示:

  大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才会受到相应的保护,享受相应的权利。为了同学们的自身安全,希望同学们都能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时刻做一个遵法守纪,互敬互爱的新时代模范大学生。

  8.财物丢失

  【案例二十三】

  2016年12月某日中午,某校2015级学生苏某来报案,称自己12月4日中午将被子晾晒在公寓楼后,5日下午14:00左右收被子时发现被子丢失。

  【案例二十四】

  2017年10月某日,某校2014级学生栾某到保卫处报案,称其放在图书馆四楼西北角阅览区书桌上的一沓复习材料丢失。事后,经保卫处调查发现,拿走栾某复习材料是该校2013级学生常某。经保卫处进一步了解,常某因对栾某私自占公共自习室不满,遂将其复习材料藏匿。

  【案例二十五】

  2018年11月某日下午,某校艺术学院2016级女生屈某到该校保卫处报案称:15日12时许,其在女生公寓一楼大厅桌子上放置一价值500元的包裹丢失。经保卫处调查:塔某包裹被该宿舍楼学生滑某拿走,滑某称自己误拿。

  安全温馨提示:

  大学生应时刻提高安全意识,不要将个人物品随意放置,或远离自己视线,以免导致财物损失。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是大家共享资源,切勿用私人物品抢占位置。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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