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08.07            点击次数:6042


校园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校园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细化应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校园的稳定与安全,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校园交通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的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和校外学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一、工作目标


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做好校园交通事故处置各项工作,有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2)坚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校园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医院、信息管理处、法律事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范围内涉交通事故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故及时向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驻地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办公室下设抢险、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媒体宣传组5个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提出处理交通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交通事故的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


(二)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1)抢险组。保卫处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学生处、相关学院、后勤处、校医院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及时抢救、转移伤员,及时与校领导小组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2)救护组。校医院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调动医疗人员参加抢救工作,及时联系校外医院,协助抢救伤员。


(3)事故调查组。保卫处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联系交警、消防等部门,协助勘察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现场。


(4)善后处理组。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组长,事故涉及单位负责人、工会、法律事务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事故人员的善后工作。


(5)媒体宣传组。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任组长,信息管理处、法律事务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做好校外新闻单位、记者的接待,加强学校互联网的监控,有效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和防止不实的报道出现,做好不实报道的澄清等工作。


四、事故等级及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园交通事故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损失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应急处理程序


轻微交通事故由学校保卫处直接处理、调解。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及时报警(122)并启动本预案。


六、应急响应


(1)当校园交通事故发生时,发现事故的学生和教职工应及时拨打122报警,并详细汇报事故发生地点、位置,同时向校园110报警,视事故大小启动预案。


(2)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向120报警,请求支援。并及时与校医院联系,第一时间做好救护工作。


(3)如事故车辆发生爆炸、火灾等,应立即向119/120报警。如发生事故车辆油污(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泄漏,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事故涉及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若发生伤亡,由善后处理组负责通知和接待家属。


(5)由事故调查组设立警戒区予以保护现场,防止再次发生意外和证据失灭。根据交通事故的程度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协助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


(6)善后处理组代表校方与伤亡者家属协调,处理善后工作。要将所有接待、调查、处理以及各种要求记录备案。协助伤亡者家属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根据投保项目和责任认定保险赔偿。


(7)媒体宣传组要加强对校园网和广播、校刊的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以免引发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有关交通事故处置经过、结论等相关事宜,一律由媒体宣传组统一对外公布。校外媒体的接待一律由媒体宣传组负责。


七、附则


(1)本预案由保卫处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案例

广西某高校学生横穿马路遇车祸受伤身亡事件

●案例描述:2015年11月一天中午12点50分,广西某高校文学院2013级学生潘某,在学校西门对面的小饭店吃过饭后,和同伴横穿马路回宿含时,被一辆装满大石头的中型农用车撞倒,随即被送到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最终未能挽救她的生命。事情发生后,辅导员、学院领导、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指导辅导员沉着、冷静,细致工作,完善地处理了此事件。


案例评析:这是一起学生日常生活中典型的交通突发事件。这类事件本身比较沉重,但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沉着、冷静地分析,细致入微地分析,相信都会得到妥善处理。当然,处理结果不可能令人高兴,但是往往能促成一个令学校、家长、社会等各方面相对比较满意的结果。此类事故处置程序如下。


接到报告:2015年11月一天中午12点50分,文学院2013级本科班辅导员在家接到黄同学的电话报告,说是自己所带年级的潘同学刚才在学校西门的马路上,被一辆农用货车撞倒,伤势不轻,现正在第五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抢救。


辅导员稍稍镇定后,电话指示黄同学:请黄同学稳定情绪,配合医院做好工作,自己马上赶到,并要求她转告其他班干留在事故现场,配合交警做好现场勘察工作。


然后自己立刻简单报告学院主管领导,请求指示,并马上赶到医院了解情况,配合医院做好抢救工作。


随即立刻给受伤学生的家长打电话,希望家长带上钱,以最快的时间赶到医院,注意用词描述伤情,含蓄一点以避免家长情绪过于激动。


对于这种严重事件,报告上级,除所在学院外还应包括党校办、保卫处和主管校领导。范围要全面,不能使上级机关报告的时间延误,造成了被动局面;情报准确度非常重要,因为现场学生和辅导员的角度是不一样的,在快速简单上报情况后,辅导员一定要等亲自赶到现场了解清楚情况,然后再度详细向上级汇报。


抢救现场和接待家长:潘同学被送到第五人民医院后,处于昏迷状态。医生诊断肺部严重出血,生命危急,必须马上抢救。辅导员赶到医院,协调医疗费用,电话向家长汇报医院抢救情况,并征询家长,确认家长同意后才代替家长在手术单上签字。到交警队了解事故勘察结果并向上级再次汇报详细情况。潘同学进入重症抢救室抢救后,辅导员即联系班干,安排轮流值班照顾潘同学的事宜。下午16点左右,受伤学生家长赶到桂林。接待家长:


(1)陪伴家长首先去抢救室看受伤孩子。


(2)请主治大夫给家长陈述、分析病情和治疗方案。此时医院告知家长,病人已死亡,现仅是用人工呼吸维持孩子的生命,然后,征求家长意见,经家长同意方停止人工呼吸抢救。


(3)让目击者黄同学介绍死亡学生的事情经过。


(4)辅导员和已到的学院领导介绍事故发生后学校已经做的工作。


(5)在医院附近的某饭店定好房间安置好家长的住宿,让学生父母休息。辅导员、学院领导和陪来的家长单位有关领导一起商量孩子后事的处理。


(6)筹备遗体告别会,安排同学写悼念辞等。


(7)陪伴家长到学生宿舍清理遗物。


(8)陪伴家长联系火葬事宜。


事故责任认定和索赔过程是漫长的,由于家长在外地,所以由辅导员帮助家长和保险公司、交警队保持密切联系,在司机酒精测试、车辆检测、现场勘查等方面进行配合。翌年1月,双方进行赔偿谈判,在学校的努力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月15日,辅导员陪同家长一同去交警队事故处理科,面见案件负责人刘警官,认定事故处理结果并正式签订调解协议书。由于肇事的司机是附近郊区一位40岁的农民,家里很穷,还有三个孩子靠他的收入维持生活,没有经济赔偿能力,家长在学校的见证下同意其以劳动改造承担责任。帮家长协调交警、保险公司时最重要的是,确定学校和家长的主次关系,切忌代替家长出主意,防止家长有“依赖”心理,把一切处理的“权利”和“义务”交给学校。及时交给家长《学生手册》《学生非正常死亡处理规定》《学生人身保险条例》等资料,说明家长和学校的定位。


从11月下旬到12月底,长达40天,辅导员详细地研读了《保险合同条款》,并获知除了众所周知的人身意外赔偿4万多元外,还有一项“某某险”2万元,共获赔偿6万余元,给家长提供了信息。


本次学生交通事故,虽然家长心情十分悲痛,但是对学校给予的关心和帮助十分感激,对学校领导、学院领导、辅导员做了大量工作表示感谢。学校帮助家长成功化解了矛盾,有效地避免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

昨日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