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开学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09.17            点击次数:24689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相关处室: 

为切实做好全省学校秋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安全 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在新学年安全稳定良好局面,省教育厅拟于 近期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 开学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善 学校安全工作月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 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全省学校安全形势 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此次安全检查坚持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分为学校自 查整改和省教育厅检查组抽查两个阶段,重点检查消防、食堂、 交通、实验室、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其中,学校自查整 改可与即将开展的“全省学校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结合起来。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整改阶段(9 月 14 日-25 日)。 

各学校依托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校园安 全自查,将系统内置的“学校安全风险清单”作为自查内容,并 结合学校特色及地域特点对清单内容进行筛选,形成本校的安全 自 查 风 险 清 单 。 登 陆 山 东 省 学 校 安 全 在 线 : http://www.sdsafeschool.gov.cn,在首页点击“学校安全管理 信息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菜单栏“督导检查”下的“当 月安全自查”,填报当月自查情况。各学校账号密码与每月填报 安全事故时登陆系统的账号密码相同。 

第二阶段:教育厅检查组抽查阶段(2020 年 9 月 20 日至 12 月 10 日)。 

省教育厅将派出校园安全检查组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抽 查,检查组依托“学校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学校填报的三防、 安全事故、安全自查填报等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对,并就学校 自查发现的隐患及整改工作进行指导与督办,对未及时开展 安全自查、安全自查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根据实 际情况纳入省、市、县(市、区)督办清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应于 9 月 25 日前完成本次校园安全大检查自 查任务,并利用系统上报学校安全自查情况。 

(二)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系统,部署学校安全检查任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检查、督查,认真落实系统应 用,确保自查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三)各学校要把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做为贯彻落实“一岗双 责”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常态化自查工作机制,以后的每 月 5 日前通过系统填报学校安全自查结果,填报数据将与学校安 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情况”实现部分对接。学校自查填 报情况将纳入月通报,逾期不报视为漏报、瞒报,并视情况进行约谈或通报。 

(四)省、市、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定期地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学校自查结果进行抽查,通过与学校自 查结果关联匹配,促进安全隐患整改,提高工作效率。 

(五)针对“学校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及应用,山东 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将于 9 月 17 日 15:00 组织线上培 训,各地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参加学习培训。 

(六)工作开展过程中,有问题和建议,可及时与省教育厅 学校安全管理处联系。技术问题可与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 基地联系,联系电话:82761020,17854176827。  


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 

2020 年 9 月 14 日


关于开展秋季开学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pdf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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