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8.01.05            点击次数:11171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2017〕7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成人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

二、填写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附件下载网址:http://sdsafeschool.gov.cn)。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报送要求

    (一)各高校须将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附件2的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和电子件(Word格式)于2018年1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学校安全管理处,不需邮寄纸质版本。

    (二)规范上报文件名称。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2017年度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单位全称)”和“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单位全称)”。

    (三)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可以简报形式(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韩维群,邮箱:abc86903643@126.com,电话:0531-51771925。  

 

附件一: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2017年度).docx

附件二: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1月5日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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