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风险事件的两大规律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03.29            点击次数:56606

校园安全风险事件的两大规律

校园安全事件的风险叠加规律

风险叠加主要强调的是若千个风险因素之间的相互叠加、相互作用。当两个或两个以上风险同时存在,由于它们之间存在复杂的相关关系,从而导致风险之间产生相互叠加效应,这种相互叠加效应会使得叠加以后的总风险值与各个风险值之和并不一致的风险效果,即为风险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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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校园安全风险叠加示意图


所谓校园安全风险叠加,主要是学校监管风险、政府监管风险、物的风险、环境风险、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应急管理等因素的叠加。即校园安全风险因素叠加的数量越多,叠加的程度越高,校园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越大,且破坏力也越大。例如,2009 年12月7日,湖南省湘乡育才中学晚自习下课,学生们在下楼梯的过程中,因一人跌倒引发踩踏事件。这起事件导致了该校34名学生受伤,其中8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26人住院治疗。 [3]  据事件调查组调查,导致这次事件的原因并非仅仅来自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而是学校的安全巡查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不到位、政府监管不足、学生安全意识不强、天气恶劣以及应急演练缺失等多重风险叠加和相互作用的后果。具体来说,导致此次踩踏事件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原因:一是学校的安全管理缺失。如在事件的楼道中,学校仅仅安排- -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与现场管理,难以监控全部下楼梯学生;此外,学校并未针对踩踏事件开展过相应的应急演练。二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不足。如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未对学校的楼梯间安装应急灯与警示标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事实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不作为”。三是环境因素也进一步催生了校园踩踏事件的发生,如事件发生当天大雨倾盆,大部分学生不得不涌向与宿舍楼靠近的一号楼梯回宿舍,造成一号楼梯人流量增加。四是学生的不安全行为,这是导致此次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如学生们在下楼梯的过程中,因一人跌倒,后面经过的学生不知前面发生什么情况继续向前拥挤。

校园安全事件的风险放大规律

风险放大.png

图1.2校园安全事件的风险放大示意图


根据卡斯帕森的“风险的社会放大”框架,校园安全事件的生成过程就是风险的社会放大过程,即校园安全事件的风险放大过程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校园安全风险在信息传播过程中通过个人、社会组织、媒介等相互作用而被多种放大的过程,这也是校园安全事件酝酿和生成的过程;第二部分则是经过社会放大的风险所产生的涟漪效应,即对各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这也是校园安全事件爆发以及次生风险生成的过程。

校园安全事件的产生:风险放大的信息机制与社会反应机制


校园安全事件的起因往往源于校园中某一特定的小事件,然而这些小事件在媒体的传播过程中被越来越多的网民所关注,最终形成社会事件。具体来说,起初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使潜在的安全风险转化为现实风险,随后事件信息在个体、社会组织以及媒体等“放大站”的传播中,不断地被放大,并引发各利益主体的反应,最终形成校园安全事件,这就是一个风险社会放大的过程。其中主要包含两个部分,即信息机制和社会反应机制。

(一)风险放大的信息机制


纵观近年来的校园安全事件典型案例可知:一旦校园安全事件发生,事件往往会迅速引起媒体(特别是以腾讯、新浪、搜狐、新华、人民网等为主体的新媒体)的关注,并经由其广泛的传播,进而迅速传播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形成一种“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情形。据统计,典型案例库中事件报道的源头达260家左右的新闻媒体,意味着平均每4例事件被同一家新闻媒体报道。究其原因,一方面,媒体,特别是商业媒体,或多或少受制于市场和消费者,具有眼球经济的特点,往往容易放大风险。另一方面,媒体也为各利益主体围绕校园安全事件发生提供了一个便捷的交流平台,风险信息在网络传播过程中往往由于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导致议题的扩散,使得问题指向与校园安全事件本身发生背离。


(二)风险放大的社会反应机制


对信息的理解和反应构成了社会的反应机制。风险在传播的过程中被不断放大之后,社会公众对于放大的风险信息进行认知和把握,并且在此情况下基于自身判断做出对风险的反应。
  

校园安全事件的影响:社会风险放大的涟漪效应


事实上,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是风险的社会放大的结果,网络当前已经成为风险集聚、传播以及放大的平台。也就是说,校园安全事件一经网络进行传播,其带来的危害往往远远超过事件本身带来的危害,这种危害如同一粒石子被投入水中所产生的涟漪波纹一样,由近及远给各利益主体带来各种影响。如对于事件受害者及其家人来说,校园安全事件不仅仅会给当事者带来肉体上的伤害,更多的是心灵上的创伤;对于学校来说,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往往给学校带来一定程度的“污名化”,如一些家长或者社会公众甚至一谈到某校就“色变”,潜意识里就认为他们的孩子放在这样的学校安全不能得到保障。对于当地的教育部门来说,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件,教育部门如果对应不及时、发布信息缓慢,最终会使政府的公信力大幅下降,形成“塔西佗陷阱”。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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