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学生安全教育纲要(试行)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2.07.07            点击次数:12186

山东省大学生安全教育纲要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大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高校平安和谐稳定,办好让师生安心、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按照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关部署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山东省大学生安全教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遵循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大学生特点,坚持专门课程教育与其他学科课程渗透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全省统一要求与各高校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相结合,自护自救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把大学生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强化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不断提升大学生安全防范及应对突发事件的素养和能力。


二、安全教育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教育目标。大学生安全教育,既强调安全在人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又关注学生的全面、终身发展。通过开展安全教育,使大学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逐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知识和技能,养成在日常生活中正确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或减少安全事故对大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大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


(二)基本原则:


1.适应性原则。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大学生特点,设计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途径,使安全教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2.实用性原则。要避免安全教育中的虚化、理论化倾向,把安全教育内容具体化为大学生可接受、可遵循、能使用的具体知识与技能,并使之系统化、系列化。


3.实践性原则。把安全教育与学习、生活、社会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培养安全意识,锻炼安全技能。


4.评价性原则。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体现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等内容;通过安全管理规范的常规性检查评比,对班级、系院的安全管理与教育情况进行过程性评价;把教师教学活动中的安全教育情况与管理情况纳入教师工作评价体系。


三、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大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等。重点是引导和帮助大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树立并强化安全意识,正确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


(一)   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通过本部分的教育和学习,使大学生意识到确立法制理念的重要性,明白遵纪守法是安全的前提,树立大安全的观念。逐步确立法制前提下的安全发展目标,增强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激发大学生关注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了解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本概念,明确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与安全的关系,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教育内容:


1.讲解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对安全的重要意义。


2.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3.介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工作中大学生应遵守的政治纪律。


4.讲授网络安全的法律知识,规范网络道德,引导学生拒绝黄色淫秽等有害信息的毒害。


5.讲解国家的宗教政策,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宗教,态度鲜明地反对邪教。


6.告知校园内禁止携带违禁物品、管制刀具和危险品等。


7.介绍校园内易发、多发刑事、治安案件的主要类型及案例。


8.宣讲本校校纪校规的具体内容,以及违反校纪校规的处理程序和办法等。


(二)应急知识,公共安全。


通过本部分的教育和学习,使大学生了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体系、组织结构和分类,了解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基本掌握应对灾难的技能。引导大学生了解灾难的基本常识,灾难的客观性、必然性及其发生的规律性;了解国家为避免和减少灾难造成的损失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建立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让大学生具备面对灾难应有的思想和心理准备,通过组织演练,提高自我保护、自我救助和相互救护的能力。


教育内容: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法》。


2.了解国家和地方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公共事件的分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分级。


3.了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体系(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专家组)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运行机制(预测与预警、应急处置程序、恢复和重建以及信息发布)。


4.了解各类常见灾害、灾难和公共突发事件的应对和避险知识(如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重大疫情、重大食物中毒,恐怖袭击、民族宗教事件等)。


5.开展逃生和急救等演练,学习常见的人身损伤紧急救护知识和方法。


(三)珍惜生命,人身安全。


通过本部分的教育和学习,使大学生了解生命的意义、价值和社会责任,促进身心健康,预防和治疗心理疾病,规避生命安全受到不法侵害和意外伤害,有针对性地提高生命质量和保障自身安全的技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帮助大学生认识、珍惜、尊重和热爱生命,培养积极的生命态度;认识威胁人身安全的各种因素,主动防范和规避生命安全受到不法侵害和意外伤害;了解和掌握提高生命质量的方法及保障自身安全和生存的技能,并学会通过各种途径来有效地提高这些技能。


教育内容:


1.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解和感悟生命的意义、价值,培养大学生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的态度,确立积极的人生观。


2.普及生活中的安全知识,强化用电、用火、用气等的安全,防止溺水、踩踏等各种事故,注意住宿中的安全,剧烈运动前要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并作充分准备,不做危险动作,不到不安全的地方去。


3.正确认识并遵守异性交往的道德规范,了解如何避免受到性侵害、防止性骚扰、防范性病和艾滋病等安全常识。


4.认识“黄、赌、毒”对社会和人身安全的危害,学习并掌握远离“黄、赌、毒”的基本方法。


5.使学生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知晓常见心理问题(如焦虑症、抑郁症、强迫症、自闭症、神经衰弱等)的类型和表现,正确理解心理障碍与心理疾病的区别,认识心理疾病及治疗途径,指导学生掌握适合本人的心理调适方法,从容应对各种挫折,排解负面情绪。


6.引导学生积极锻炼身体,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做好安全防护前提下,学会健身和防身的方法。


(四)物品保管,财产安全。


通过本部分的教育和学习,使大学生了解个人基本的财产权益与常见的财产侵权行为,提高物品保管、财产安全意识和能力,掌握财产权益保护的方法与途径,有效养成管理好自己物品、维护好个人合法财产权益的习惯。


教育内容:


1.妥善保管个人证件、现金、信用卡、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和手机等),防止被盗窃,养成不乱放物品、人离门锁的习惯,提高警惕、不给他人留下“顺手牵羊、见利忘义”的机会,等等。


2.外出时保持警觉性、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背包、钱包、手机等在自己的掌控之内,不给窃贼偷盗的机会)。


3.掌握网络安全知识。了解网络安全基本知识,学会甄别网络诈骗信息。理智对待网上出现的各种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对出现的有害信息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4.掌握防诈骗的本领。识别欺诈性的行为和信息(杜绝贪小便宜心理,“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把手机、银行卡交给陌生人,遇到来不及接听的陌生来电不要回电),如何对付威胁性的行为和信息(学会依法保护自我),如何识别和抵制非法组织的宣传和拉拢活动,等等。


5.注意保护个人私密信息。防止泄露个人和家长信息,包括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等,给家人留下学校保卫处、院系办公电话、辅导员或班主任手机号码,家长一旦接到异常电话,首先要沉着冷静,设法核实或报警。


6.在参加社会实践、外出旅游、实习和求职过程中要慎重对待出现的各种问题,依法、合理地保护自我。


7.开展反假币知识宣传教育。


(五)防火知识,消防安全。


通过本部分的教育和学习,使大学生了解火灾的巨大危害,了解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正确使用明火和用电、用气等的安全知识,掌握处置初级火灾的能力和在各种场所消防逃生的技能,了解消防报警、消防处置、火灾自救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教育内容:


1.通过大量的、有典型意义的火灾案例,讲授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


2.通过组织消防逃生演练和灭火训练,让大学生学会在各种场合如何疏散逃生,懂得119报警常识和常用的灭火方法,学会正确使用常见的灭火器。


(六)出行平安,交通安全。


通过本部分的教育和学习,使大学生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和规则是每个公民基本的国民素质,关注身边的交通环境、保持适度的警觉是保障交通安全的前提,个体交通行为(走路、骑自行车、乘车、驾驶机动车等)的合法性是出行平安的先决条件。使大学生了解交通安全的基本知识,培养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法规和规则的意识,提高交通行为安全的素质与能力。

教育内容:


1.交通安全的内涵与意义。


2.国家、地方和校园交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在走路、骑车、驾车时如何对周围环境保持警觉。


4.交通事故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及自救、互救知识。


(七)饮食卫生,食品安全。


通过本部分的教育和学习,使大学生了解卫生法律法规,养成良好饮食习惯。不食无证摊贩的食物、不吃过期或变质的食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及时就医。帮助大学生了解和掌握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提高实际鉴别、防范和救助的能力,最大限度保障食品安全。


教育内容:


1.食品安全的内涵与意义。


2.国家、地方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食品安全的基本常识及食物中毒发生后的处置方式和方法。


(八)校园环境,周边安全。


通过本部分的教育和学习,使大学生全面了解校园及周边的地理、治安环境,决不涉足任何存在违法现象和安全隐患的场所,提高大学生在校园及周边生活的安全性。

教育内容:


1.向大学生详细介绍校园及周边的地理、治安环境,增强大学生对校园、周边及社会公共区域各种场所、环境安全状况的鉴别力。


2.告诉学生哪里是安全的、哪里是不安全的、哪里在哪个时段是不安全的。


3.大学生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对安全的重要性。


三、课程设置


按照本《纲要》,各高校应根据实际,结合本校学生的培养目标设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规定最低课时要求。大学生安全教育作为一门课程,覆盖整个大学阶段。在大学生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可安排8-10个学时;平时每学期在大学生第二课堂主题教育活动中安排6-8个学时。课程内容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安排,但应完成《纲要》规定的主要内容。


四、安全教育模式


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必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做到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要把不同阶段的安全教育内容有机整合,统筹安排。对不同阶段的具体教学内容,各高校可根据地区和学生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既有知识的传授,还有技能的培养,更有态度、观念的转变,是集理论、实务和经验于一体的综合教育体系。态度、观念的转变和技能的获得比知识的掌握更为重要,态度、观念的转变是教育的核心。


(二)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当强调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互动。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学生要按照课程内容,积极开展问题分析、安全演练、社会实践与调查、小组讨论等活动,提高对自我、校园和社会安全环境的认识,为平安校园建设助力。


(三)应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的方式。教育教学可采用课堂讲授、典型案例分析、安全技能训练、小组讨论、社会调查等方法。


(四)在安全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在校内,要充分依靠与安全教育有关的教师、干部以及职工参与课程教学活动。同时还要调动社会资源,聘请公安民警、消防官兵、解放军指战员、法律人士、安全专家、医学专家、心理学专家、经济学专家、社会学专家等共同参与教育活动。要采取与外聘专家专题讲座和座谈等相结合的方式,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学与管理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应纳入高校教学计划,遵守教学管理部门对课程设置与讲授的管理规定,健全教学文档和管理文档。


(二)高校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大学生安全教育教学机构。高校要安排和落实好教学计划,为大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提供组织保障;组织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搜集、提供各种安全教育资料和典型案例,丰富教育教学内容。


(三)加强安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应当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加强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鼓励团队教学;聘请各方面专家加入教学队伍,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活动,促进学术水平和教学效果不断提高。


(四)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供相应的教学条件。结合安全教育教研室的建设,建立安全教育资料室,搜集各种教学资源和学习资源,例如与安全教育相关的书籍、报刊、影视资料、网络资料等。


六、实施途径


(一)理论教学方面。高校要在学科专业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挖掘隐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与显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一起,与学科教学有机整合。


(二)实践教学方面。对无法在其他学科中渗透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高校可采用多种形式,帮助大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要充分利用班、团、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循序渐进地开展安全教育。


(三)素质拓展方面。大学生安全教育可以针对单一主题或多个主题来设计教学活动,积极探索素质拓展安全教育,通过游戏、实际体验、影片欣赏、角色扮演等活动,也可以运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探索寓教于乐、寓教于丰富多彩活动的教学组织形式,增强安全教育实效。高校要建设符合安全教育要求的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大学生学习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生存技能,认识、感悟安全的意义和价值。


(四)校社合作方面。高校要与公安、消防、武警、交通、地震以及工商、卫生等社会部门建立密切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特点系统协调承担安全教育内容,并且协助学校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和组织疏散演练活动。


七、保障机制


(一)高校要保证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专业不同阶段的课程方案和本《纲要》的要求,确保完成《纲要》中规定的教育内容,并安排必要的时间,开展自护自救和逃生实践演练等活动。


(二)要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开发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软件、图文资料、教学课件、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重视和加强公共安全教育信息网络资源的建设和共享。


(三)要加强师资队伍培训。把大学生安全教育列入全体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系列和教师校本培训计划,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开展安全教育的水平。


(四)要加强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要把大学生安全教育研究列入课题研究规划,保证经费,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研究成果。要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相关研究。


(五)重视对大学生安全教育活动的评价和督导。高校要制订科学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评价标准,并将其列为学校督导和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评价重点应注重大学生安全意识的确立、基本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安全行为的养成,以及学校对大学生安全教育活动的安排、必要的资源配置、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等。


八、督查检查


省委高校工委把大学生安全教育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等检查评估指标体系。具体检查各高校安全教育的组织和实施情况,如学校安全教育的教学计划、师资和课程安排,教师教案,学生课堂笔记、作业和考查记录,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并通过组织学校安全满意度测评,全面掌握学校安全教育状况。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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