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12.13            点击次数:8968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鲁教安函〔2019〕14 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校园医院安保工作督导检查的情况通报> 的通知》以及即将印发的《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拧紧学校安全阀


冬季是学校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季节,同时又是重要节日和欢庆相对集中的时期,学校安全工作任务繁重。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保持高度警觉,切实重视冬季学校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和“属地管理” 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落实“网格化”管理, 压实部门监管、学校主体和家长监护等责任,着力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体系。要进一步拧紧学校安全阀,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坚决防止重特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有效减少较大和一般责任事故,推动全省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依据即将印发的《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周密部署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横到边纵到底;要建立风险清单,按照“一个风险点、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揽子措施” 的要求,建立健全常态机制,加强防范,严密管控。要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问题,制定跟踪督查工作方案,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措施,坚决防范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一)消防安全。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 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一是扎实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整治行动。通过各学校自查、县级教育部门普查、市级教育部门抽查的形式,对学校在建工程、学生宿舍、供电设施、锅炉房和食堂、实验室、会议室、报告厅、阅览室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存放等部位和人员集中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消防器材的维护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情况等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检查。校园内有山林或毗邻山林的学校要加大巡逻防控力度。二是组织广大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辅导员、特殊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积极引导他们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和各类活动,进一步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技能。四是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会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现有的灭火疏散救援预案进行科学系统的梳理完善,通过模拟演练,切实提高抵御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二)冬季取暖安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冬季学生取暖工作, 定期对取暖设备进行检查。采用燃煤取暖的学校,要开展一次集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排烟管道畅通不漏气,同时房间应安装换气设施,防止一氧化碳积聚造成中毒。寄宿制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煤气中毒事故的取暖设备,宿舍内必须有专人定时检查,坚决防止煤气中毒、火灾和其它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安全。各学校要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认真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环节,高度重视实验室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与合理处置,切实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尤其是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日常监管,抓好食堂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对电气和燃气线路、油烟道清洗情况检测,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落实到位。要加强学生住宿安全管理,有住宿学生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及时清点人数,严禁学生在宿舍私拉线路烧水、取暖,防止学生因违规用电或私自外出而发生意外。要加强对校外租房学生的管理,强化同公安、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合作,切实加大对学生集中租住区域的监管和检查力度。


(四)校园治安防控。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提高警惕, 密切注意校园及周边安全动态,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内外伤害、校园欺凌等各类伤害事件的发生。要按照《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人防、物防、技防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电子监控、防盗报警设施安装与维护工作,学校的校门、财务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要安装电子监控等防盗报警设施;进一步充实学校安保力量,坚持领导带班、24 小时值班备勤和巡逻制度;主动协调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排查工作,严防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的发生。


(五)交通安全。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做好校车及其它接送师生车辆的安全宣传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范预案等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和高危问题,要按照零容忍的要求,严格整改,切实保障接送师生车辆出行安全和学生乘车安全。要充分依托山东省学校安全教育平 台,对学生及其监护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主动拒绝乘坐不符合《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营运车辆;要组织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增强学生安全乘车意识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对校车服务公司负责人、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切实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六)防滑冰溺水。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教师、家长和学生开展防滑冰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和节假日不要擅自到冰面上行走或滑冰,防止发生滑冰溺水事故。同时要主动作为,把防滑冰溺水安全教育延伸到政府部门、相关行业领域,深入到社区、街道、农村、家 庭等,织密学生安全教育网,补齐学校安全教育短板。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预防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联合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协调乡镇、 街道、社区、村庄等基层组织,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辖区内的河段、池(坑)塘、湖泊、低洼积水地带等,在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明确承包人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有效防止发生滑冰溺水事故发生。


三、加大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强化冬季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


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宣传栏等传 统方式和“两微一端”等新兴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营造人人想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浓厚氛围。至明年春季开学前后,省教育厅将在全省学校组织开展冬春季校园安全知识学习答 题活动(正式通知随后下发),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可以借鉴 省里模式,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 安全演练、家长会、事故警示教育、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运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和用火用电用气、取暖、消防、交通、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等教育。对寒假留守学校的师生,要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并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管理。各市要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典型案例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扬;对因工作开展不力而导致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山东省教育厅

2019 年 12 月 2 日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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