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收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
特别节目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近日,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省广播电视局共同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安字 〔2020〕1 号),依据通知要求,防溺水安全月系列活动由省教育厅牵头,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具体负责活动的筹备、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经过前期筹备,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山东教育电视台现已制作了《同心防溺水特别节目》,请各地、各高校组织学生、教师和家长认真收看,营造浓厚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氛围,推进防溺水工作入脑、入心。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节目收看范围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全体学生(幼儿)、教职工、其他工作人员和家长(监护 人)。
二、节目播出时间
自 6 月 27 日至 9 月 5 日,每周六晚 19:32 开始,如《新闻联播》延时,节目播出时间顺延。
三、节目内容
节目由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组织策划,山东教育 电视台负责组织录制。
针对不同主题,每期具体播出时间安排如下:
共计制作节目 11 期,每期节目电视播出时长 15 分钟,网络直播时长 1 小时。节目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防溺水自护知识专家讲座、各地各校先进经验或工作亮点展示和分享、溺水现场救援警示系列片及互动答题等,节目最后准备了“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总结仪式。
四、收看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电视录播和网络直播两种方式进行,学生、教师和家长可根据实际条件,选择合适方式收看学习。
(一)电视端:山东教育卫视。
(二)其他智能设备(手机)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微信公众号“安全学习在线”,在“同心防溺水”中打开“防 溺水特别节目”观看,同时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参与互动答题。
或者进入微信公众号“山东教育卫 视”,观看“同心防溺水特别节目”网络直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区域、本单位收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特别节目工作。
(二)省教育厅、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作为活动 的主办方和承办方,将基于参与活动各项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对参与率、普及率高的地市或单位通过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省学校安全在线、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展播平台等进行通报表扬,对收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特别节目不积极,综合成绩排名靠后的地市或单位进行点名批评。
(三)为方便大家收看,网络端内容将提供回放功能,可随时观看。
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或者防溺水方面的典型经验或工作亮点,请与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联系。
联系人:韩娟
联系电话: 0531-82761020 , 手 机 : 13518619186 。
邮 箱 : sdsafetyeducation@163.com。
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
2020 年 6 月 18 日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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